一、提交申请
博士毕业并返校正常工作后,应在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后一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513室)。
1.境内攻读博士学位的需提供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博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学信网《学位认证报告》)
填写《阿坝师范学院教职工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阿坝师范学院教职工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
2.境外攻读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材料1份。填写《阿坝师范学院教职工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同时附博士学习期间材料如成绩、学位证书等)
3.填写《阿坝师范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毕业返校申请表》(附件),部门签署意见后与支撑材料一起报人事处备案。
二、签署协议
经学校确认同意后,人事处通知签署博士工作合同(见附件),兑现博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