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招聘人员考察(政审)表 2024.11
填表说明:
1.学习经历:从高中起填写。
2.毕业院校意见栏: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意见;档案关系在毕业院校的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填写;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他部门保管的,由本人住所地或暂住地社区填写意见。
3.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和用人单位意见栏不用填写。
4.本表A4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