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1: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阿坝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