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推荐知识产权师资人才的通知》(川知促函〔2020〕15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师资的类别有:知识产权培训师资和校创新创业知识产权导师(详情见附件1)。请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仔细阅读文件内容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中的附表),并于2020年8月5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此次推荐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全省知识产权师资人才申报应当按照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实务水平高和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标准进行,基本条件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法纪,求真务实,诚实守信,严以律己,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教学、培训或实务工 作经验。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65周岁。
(二)分类要求
1.知识产权培训师资
(1)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2)了解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
(3)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普及、布局、分析、评议、咨询等方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4)编著过知识产权相关教材或承担、主持过省部级识产权相关课题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
2.高校创新创业知识产权导师
(1)知识产权理论基础深厚;
(2)熟悉高校知识产权动态和相关政策措施;
(3)善于引导和帮助高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在创新创业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4)编著过知识产权相关教材或承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知识产权相关课题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
联系人:邓明
联系电话:18942827797
人事处工作邮箱:abtuhr@163.com
附件:1.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请求转发《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推荐知识产权师资人才的通知》的函
人事处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