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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厅局级、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23
点击数:
文件主要内容:
适用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中担任厅局级、县处级职务的女干部。
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
退休年龄政策
:
上述对象年满60周岁退休。
如果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政策目的
:
该政策旨在充分发挥女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优势,鼓励她们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作用。
同时,尊重个人意愿,给予选择提前退休的权利。
适用范围
:
该政策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的女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仍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说明
:
年满60周岁时,如果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文件背景:
这份文件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配置,同时保障女性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而制定的。它体现了对女性人才的重视和尊重,鼓励她们在更长的职业生涯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件【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厅局级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退休年...pdf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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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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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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